关于进一步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和加快新冠病毒 疫苗接种工作的通告

07-12 15:00  

广大人民群众:

为切实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加快推进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尽快建立我县全民免疫屏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根据国家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是每一位公民应当履行的义务和责任,年满18周岁以上(无论是否英山县户籍)无疫苗禁忌症人员均属于“应接尽接”人群。

二、请未接种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前往属地乡镇卫生院或城区就近接种点(老中医院、妇幼保健院)登记,于7月25日前完成第一针接种,8月20日前完成第二针接种。有外出旅游、商务等活动的,在出发前须第一时间在属地村(社区)登记并优先接种疫苗。

三、7月12日起,全县机关企事业单位、医疗机构、车站、养老院、景区、学校、宾馆、酒店、商场超市等要全面实行“二码联查”,在查验健康码的同时检查新冠病毒疫苗接种记录(标识),并对未接种人员信息进行登记。

四、广大群众在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后,仍要继续遵守疫情防控规定,牢记“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少聚集”四大措施,保护自身和家人的健康。

五、鼓励全县各景区、电影院、宾馆、酒店、商场超市、餐饮单位等各类服务行业主动推出针对已接种新冠病毒疫苗人员的消费优惠措施。

附各乡镇新冠疫苗接种点联系电话



英山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1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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