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大法治人物”“十大法治事件”系列节目,今天推出“十大法治事件”:千里务工起纠纷 人民调解化干戈——石头咀镇成功调解一起跨省群体劳务纠纷。
今年 3月23日,石头咀镇派出所接到一起劳务纠纷案后迅速出警,立即将案情报告给镇党委,相关负责人第一时间赶往现场进行调解。
经了解,宁夏博尧劳务公司组织了一支来自宁夏、贵州、山东、新疆等多个省份约180余人的农民工施工队,到石头咀镇某企业施工。这批民工在石头咀镇等待了20多天,所带的生活费已快用尽,而用工方却声称没有招人施工一事,双方各执一词。涉事民工群体众多,情绪激动,石头咀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当即成立纠纷调解小组,现场调解矛盾。
调解小组通过座谈、查看微信聊天记录、回放电话录音等多种方式进行调查,最终确认郭某、周某和万某存在传达虚假用工信息的行为,而秦某也没有与郭某、周某签到用工合同。
最终在调解小组的努力调解下,郭某、周某、万某和秦某于24日晚10点就赔偿问题达成一致意见:由郭某、周某、万某和秦某双方按照各自百分之五十的比例共同承担此次所有民工的损失十七万余元。
3月25日,由镇司法所拟定赔偿合同,在调解小组的见证下万某、郭某和秦某与所有民工逐人签订赔偿合同,并发放补偿金,3月26日所有民工均已拿到赔偿。至此,历时三天两夜的跨省劳务纠纷事件圆满解决。
石头咀镇党委副书记余昭文表示,“通过这起劳务纠纷的成功调处,我深深感觉到基层政法工作人员的责任重大,如果稍有疏忽,将会带来严重的后果。在基层从事调解工作,我觉得一是要秉承“三心”,就是诚心、耐心、责任心。要诚心诚意对待每一个事件的当事人,要有足够耐心倾听当事人的呼声,要有事件一定能解决的责任心;二是要用活“三宝”,就是情理法,以情感人、以理服人、以法教人。我们在以后的调解工作中,将充分运用“三合一”调解模式,使调解纠纷、培训骨干、普法宣传贯穿于工作始终,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为全镇经济社会健康发展贡献法治力量。”
(融媒体记者:段炜 编辑:郑旭 审核: 段冕 终审:王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