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守防疫规定 不可任“疫”妄为!

12-05 10:33  

近期,国内疫情多点散发,针对省内多地发生造成疫情传播风险的情况,湖北警方对多起妨害传染病防治案依法刑事立案侦查,下面我们来看几个案例。

案列1、 11月9日,嫌疑人罗某某(男,58岁)从外地疫情高发地区返汉,冒用他人行程码、隐瞒行程进入武汉,引起新冠肺炎病毒传播。目前,公安机关以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依法对其刑事立案侦查。

案列2、 11月18日,嫌疑人徐某某(男,27岁)在封控期间,违反疫情防控规定,擅自翻墙进出,引起新冠肺炎病毒传播。目前,公安机关以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依法对其刑事立案侦查。

案列3、11月17日,嫌疑人陈某(男,44岁)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呈阳性,在流调排查时,故意隐瞒已接触人员,引起新冠肺炎病毒传播。目前,公安机关以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依法对其刑事立案侦查。

案列4、11月16日,李某某多地中转返回鄂州市,落地检为阳性。但回社区后其未主动报备,也未按要求居家隔离和接受社区健康管理。返乡后李某某还曾参加一场生日宴。11月22日17时李某某在重点人员常态化筛查中检出阳性,截至11月24日,已累计续发关联病例68例,造成社区传播。

案例5、11月12日,柯某某从河南经武昌返回黄石市。居家隔离期间,私自外出活动,轨迹涉及Z个麻将馆、小学中学门口等。11月18日拘某某核酸控测结果为阳性。截至11月22日,柯某某导致续发关联病例56份,已浩戒三代病例和社区传播。目前,公年机关以涉嵘航害传染病防治罪依法对其刑事立案侦查。湖北省疫情防控指挥部向全省通被该案们,提醒各地要以案为戒。

为有效防范疫情输入风险,及时消除安全隐患,请市民朋友自觉遵守防疫规定,配合做好防疫工作。对不配合、不落实疫情防控要求,故意逃避防疫管控措施,造成疫情传播扩散风险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融媒体记者:余遥  编辑:郑旭   审核:黄炎 终审:王进)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