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山:“轮椅上”的社矫从“心”开始

12-08 15:41  

“谢谢你们,替我考虑得这么周到,我一定在家好好学习,积极改造。”12月5日,县人民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官和社区矫正工作人员一同前往郑某家考察其居家矫正情况,坐在轮椅上的郑某心怀感激地说道。

2021年,时年60岁的郑某驾驶改装三轮车发生车祸,事后虽竭力弥补被害人,但仍因触犯刑律被判有期徒刑一年两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郑某也因此成为社区矫正对象。考虑到郑某行动不便的实际情况,检察官和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在不违反原则的情况下,多方提供方便,为其“量身定制”矫正方案:免除每月到司法所集中学习和劳动义务,改用信息化方式灵活监管,定期以电话或视频方式掌握其思想动态及改造情况。检察官和社区矫正工作人员还与当地司法所、村委会合力帮助郑某解决生活困难,用人性化的执法,让矫正对象从“心”改变、从“新”开始。

(通讯员:张煜 汪爽 编辑:胡焯雄 审核:黄炎 终审:石海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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