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攻坚进行时》今天播出的是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饶桂芳的专访——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跨区域协作机制。
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饶桂芳:行政诉讼案件集中管辖司法改革背景下,浠水法院负责审理英山辖区行政诉讼案件。为破解行政诉讼“案发地”和“审判地”分离,管辖法院难调解,属地检察院难监督等问题,英山检察院携手浠水法院建立《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跨区域协作机制》,重点围绕多元调解、案件监督、同堂培训等方面,探索完善以诉讼监督为基石、争议化解为牵引的跨区域调纠纷、解矛盾、促和谐工作格局。
县检察院聚焦三个方面靶向发力:一是全方位协作,增强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势能。立足检察机关“独立参与第三方”和“法律监督者”优势,搭建好浠水法院与本地行政案件当事人调解桥梁,营造坦诚沟通氛围,积极推动矛盾化解,让“结案了事”走向“案结事了”。二是全要素监督,增强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动能。加强对行政案件实质化审查,特别强化对行政机关败诉和撤诉案件的跟进监督,从程序到实体、从合法到合理、从效率到效果,达到对行政机关执法活动的贯穿式监督,综合运用好检察建议、公开听证、案件回访“组合拳”,促进行政机关履职更加“走心”。三是全链条治理,增强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效能。做好诉前防范、诉中调解、诉后跟进,通过案件分析会、部门联席会、同堂培训会等机制,纠错与解纷并举,实现“末端治理”向“前端治理”延伸,引导执法机关理念转变,促进科学审慎精准执法。
跨区域协作机制,是基层治理“微创新”的生动实践,是司法为民“化纷争”的有力彰显,将推动久拖不决、程序空转、矛盾突出的行政争议案件化解,既有利于降低行政争议解决的成本和时间,尽快恢复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又有利于促进行政机关严格公正文明规范执法,提升行政机关合法性和公信力,在赢得民心认同反哺法治建设和社会进步的同时,将进一步优化社会治理体系,不断提高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融媒体记者:涂炜 编辑:刘锦芮 审核:段冕 终审:石海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