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营商环境】英山检察:改革聚焦行政执法堵点 监督助力营商环境清朗

2023-09-23 11:48   英山检察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规范执法行为,清朗营商环境——是检察监督的职责所在,是服务大局的使命所系。近年来,英山县人民检察院在监督涉市场主体行政执法案件中发现,“首违即罚”“过罚失当”“类案不同罚”“任意加处罚款”成为影响营商环境的“消极因素”,导致发展预期受损。鉴于此,一项“检察监督促包容审慎执法,为市场主体减负”的先行区改革试点项目应运而生。该改革项目旨在凝聚合力,构建以“健全自由裁量”为基准,“文明理性执法”为桥梁,“公正清朗环境”为目标的县域良性执法治理体系。

起势:高站位谋划

为确保先行区改革试点项目由设想变为现实,英山县人民检察院精心组织、高点布局、稳妥推进。以“全院一盘棋”的联动统筹谋划、以“上下一条心”的干劲攻坚克难、以“前后一根线”的准绳层层递进。先后制定方案3份、专题部署6次、会商研讨11次。

项目推进中,为确保先行区改革试点项目不偏离方向,不脱离问题,不超越边界,湖北省人民检察院对口业务部门全程指导,黄冈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倾力支持,英山县委、县政府高度关注并就项目推进予以批示。

笃行:依步骤推进

英山县检察院检察长饶桂芳在英山县首届“降成本优服务”改革项目擂台上讲解参赛项目

第一步:找症结。对3年来县域1526件涉市场主体行政处罚案件集中研判,发现:“首违不罚”适用率低,“并处罚款”现象常见,“类案不同罚”问题时而出现,强制执行“加处罚款”相对多发……行政执法规范性亟待加强。

第二步:听心声。征询县法院和15家行政执法单位意见26条,听取146名企业代表建议42条,携手县司法局共赴枣阳市考察学习涉企执法改革经验1次。院领导带队先后走访企业27家,听需求,解疑惑,纳良策。

英山县检察院副检察长王文勇走访企业倾听心声

第三步:汇建议。针对问题,抽丝剥茧,对症下药,在法律框架内对市场主体“急难愁盼”的堵点予以回应,整合改革要点:第一、明晰当行政违法行为同时满足“首次违法”、自行改正或限期内改正、不属法定从重或加重情形、未造成实际危害后果的,不予加处罚款。第二、能够通过非强制性手段实现行政管理目的的,倡导“不予并处罚款”;确需并处罚款的,应当载明理由。第三、行政执法机关办理涉市场主体案件时,建议及时启动涉企案件社会调查与风险研判。

第四步:建机制。为更高效率地从根源上解决问题,英山县人民检察院积极搭建行政执法协作机制,同英山县司法局会签《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同英山县工商联会签《关于建立健全沟通联系机制的实施办法》。2023年7月,县营商办牵头出台《关于推行包容审慎执法为市场主体减负的试行意见》(以下简称《试行意见》),抄送全县27家行政执法机关,为其理性规范执法、科学合理裁量提供参考。2023年9月,为进一步巩固该意见成果,与县政府会签《关于加强“府检”联动 规范行政执法 优化营商环境的意见》,力促以长效治理机制规范市场监管行为。

成效:多维度显现

为市场主体“减负”。该先行区改革试点项目有效减轻了市场主体对行政违法、行政处罚随意性的担忧与恐惧,使其安全感更足、合规性更强、自觉性更高。《试行意见》出台后,27家市场主体首违免罚208万元,被减轻罚款28万元,不予并处罚款41万元,未予加处罚款74万元。机制效果初步显现。

检察官联合行政执法人员对企业开展案后回访

为规范执法“增色”。《试行意见》引导行政执法机关进一步优化行政执法程序,健全行政裁量基准。截止目前,已有27家行政执法机关参与培训129人次,11家行政执法机关在89起案件中参考适用,开展涉企案件社会调查与风险研判155件次。

为检察监督“提质”。《试行意见》放大了行政检察“一手托两家”优势,更有利于“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和“行政案件质量监督”,对于促进依法行政和监督公正司法具有积极作用。2023年,英山县人民检察院协同县司法局对行政执法机关127件案件开展质量评查,围绕食药安全、建筑监管、自来水供应等多领域,共发出检察建议6份,2则案例入选湖北省人民检察院优化营商环境专题专栏个案推介。

为扩圈推广“加油”。借助英山县首届“降成本优服务先行区改革试点项目大赛”契机,历经初赛、复赛、决赛三轮紧张的竞技筛选,该项目从43家参赛单位中脱颖而出,以总分第二名的成绩荣获二等奖,同时积极申报全省检察机关优化营商环境品牌选树及全市优化营商环境典型案例征集活动,多渠道提升项目知名度和美誉度。

先行区改革试点项目发轫于行政检察实务,缘起于个案监督。检察机关立足职能,探索通过“建章立制”,引导县域行政执法机关健全裁量基准,区分裁量阶次,践行“包容审慎执法”理念,破除行政执法“宽严错位”乱象,立足以点带面,由浅入深,实现“末端办案”向“前端治理”的跨越,为优化营商环境保驾护航。

下一步,将重点引导行政执法机关由“强权到平权”“管理到服务”“粗放到精细”的转变,从源头上预防“执法失范”问题的爆发与扩大,打破行政执法人员对于“处罚宜重不宜轻”的顾虑与惯性,减少案件衍生纠纷的发生。同时,通过打好案件办理、纠纷调解、公开听证“组合拳”,强化释法说理,引导企业由“偶然越轨”走向“自觉合规”,实现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定盘星”作用。

来源:英山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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