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民法院:多年借款追回难 倾情调解一朝结

03-01 14:09  

近日,县人民法院杨柳法庭妥善办结一起长达27年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促使双方当事人和解并当场偿还借款。

据悉,胡某和余某于1997年因同在外地做小本买卖而相识,余某以需要本金进货为由向胡某借款5000元,胡某将自己的2000元现金及向同事周某借的3000元现金一并出借给余某,双方约定利息并签订借款合同。次年,胡某从老家过完年回到务工所在地,余某却杳无音信,当时二人并无手机也互不知晓对方住址,胡某始终无法联系上余某。1999年,胡某经多方打听,终于找到余某哥哥,并去余某家讨要借款,却得知余某已去武汉工地务工。此后胡某讨债之路,异常艰辛,时隔27年一直未讨回借款。无奈之下,2024年1月31日,胡某将余某诉至县人民法院。

县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考虑到借款纠纷年头过长,双方又对借款事实无较大分歧,有较好的调解基础。为尽快化解双方纠纷,减轻当事人诉累,承办法官秉持“以调为先,以调促和”原则,耐心细致地帮助原、被告梳理借款事实,厘清双方争议和诉求,积极组织原、被告进行调解,情法并济,妥善办结这起长达27年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件。

近年来,县人民法院不断强化诉源治理职责,通过贯穿诉讼全过程的情法兼容的调解,打造多元解纷的“快车道”,妥善化解民间借贷、婚姻家庭、邻里纠纷等涉民生案件,推动人民法庭在基层治理中取得新成效。下一步,县人民法院将在源头预防、多元解纷、止诉息争上持续发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庭前、消灭在萌芽状态,为辖区稳定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通讯员:吴衍 方芳 编辑:胡共鸣 审核:黄炎 终审:王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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