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学习辅导问答,播出的是:如何理解深化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制度改革?
《决定》提出:“深化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制度改革”。这是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
环境信息依法披露是生态文明制度体系的基础性内容。党中央高度重视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制度改革工作,多次作出重要部署。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明确提出健全环保信息强制性披露制度。
同时也要看到,当前环境信息依法披露与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目标要求相比还存在一些短板。一是改革任务推进还不够均衡,督促检查机制仍不健全,有效监督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情况的能力还不足。二是环境信息依法临时披露的规范性亟待提高,按要求临时披露处罚信息的比例较低。三是披露信息应用不够丰富,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制度与环保信用评价、绿色金融等制度衔接有待加强。
深化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制度改革,需要坚持稳中求进、先立后破、系统集成、协同高效,坚持有为政府和有效市场相结合,坚持政策激励与监督约束并重,着力打通改革的难点堵点,进一步健全企业自律、管理有效、监督严格、支撑有力、应用广泛的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制度,为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力新活力。
第一,推动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制度扩面提质。
第二,完善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协同管理制度。
第三,提升环境信息依法披露质量。
第四,丰富依法披露环境信息应用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