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节将至,春耕生产用火、群众进山踏青交织叠加,是森林火灾高发期,违规野外用火将被依法依规严肃处理,造成森林火灾,涉嫌犯罪的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近期,县公安局查处三起失火案,以案警示、再敲警钟。
案例一。3月22日17时许,县公安局接报警称,在草盘地镇发生森林火灾。接警后,民警迅速赶往现场。经查,系某村民在自家田地烧荒,不慎将一旁的树林引燃引发火灾。到案后,该村民对其引发山火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目前,案件正在办理中。
案例二。3月27日12时许,县公安局接报警称,在石头咀镇一带发生山火。接警后,民警迅速赶到现场。经查,系某村民在烧杂草开荒时引燃附近山林进而引发森林火灾。到案后,该村民对其引发山火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目前,案件正在办理中。
案例三。2月24日14时许,县公安局接报警称,在石头咀镇一带发生火灾,接警后,民警迅速赶到现场。经查,系某村民在烧荒田杂草时因不规范用火导致发生火灾。到案后,该村民对其引发山火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目前,该村民已被依法刑事拘留。
当前,正值森林火灾易发期,我们要提高防火意识,自觉遵守森林防火规定,倡导文明祭祀,严防火灾事故发生,切莫心存侥幸、麻痹大意,造成不可挽回的后果。
融媒体记者:胡共鸣
编辑:杜典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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