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4日,有人举报英山草盘地镇龙家坊村万某某家中养有一只野生乌龟,英山县森林公安局遂联合草盘地镇林业站人员前往调查。经了解,2018年5月,龙家坊村民万某某在自家稻田里偶然拾得一只乌龟并拿回家中当宠物饲养。
经鉴定,该龟为本土生长的中华草龟,系被列入濒临灭绝的国家二级野生保护动物。
鉴于本案无买卖和其他违法行为,且该中华草龟健康无伤病,经对万某某宣传野生动物保护有关法律规定并做其工作,万某某同意将该中华草龟交出。该县森林公安分局和草盘林业站人员遂将其送往当地某水库放归自然。
(通讯员:谢水灵 鲁华林 编辑:毕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