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钱收到了,我和朋友也解开心结了,现在来交撤诉申请。感谢你们认真耐心的调解,保住了我们的朋友情谊!”
近日,英山县法院金铺法庭迎来这样一幕,一起标的额为1万元的民间借贷纠纷,经过承办法官高效、温情的调解后,被告主动还清借款,原告在足额收款当日提交撤诉申请,不仅有效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更修复濒临破裂的朋友关系,生动诠释“小案不小办”的司法担当。
案情简介
据悉,原告胡某与被告许某系朋友关系,往日关系十分亲近。2025年1月,许某因资金周转困难,向胡某借款10000元。胡某念及朋友情谊,将10000元出借。然而借款到期后,许某却以各种理由推脱,迟迟未能偿还,好友因此产生隔阂,昔日信任蒙上厚重尘埃。在多次沟通无果后,胡某无奈之下将许某诉至法院。
法院调解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深知该案标的额虽不大,却关乎多年情谊,一纸判决容易,心中的积怨却难平。为避免矛盾进一步激化,承办法官当即确定调解优先的办案思路,尽力挽回双方情谊。
调解过程中,承办法官立足法理、兼顾情理,双向开展疏导工作。一方面向被告耐心释法明理,详细讲解民间借贷相关法律规定,清晰告知其拖欠借款不仅需要承担相应利息,加重自身经济负担,拒不履行还款义务更需承担失信惩戒、强制执行等一系列法律后果,引导其正视自身还款责任;另一方面,从双方情谊角度出发,积极引导双方换位思考,耐心疏导双方矛盾症结。
经过承办法官情理法交融的反复沟通,双方对立情绪逐步缓解,最终放下分歧,许某当场向胡某还清全部借款,胡某在收到还款后第一时间向法院提交撤诉申请,两人握手言和,昔日嫌隙彻底消散,友谊重拾温情、再度起航。
司法办案,不止于定分止争,更在于社会和谐稳定。下一步,英山县法院将继续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坚持法理与人情并重、公正与效率兼顾,持续优化调解方式、提升调解质效,快速高效审理各类民生小案,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通讯员:李湘 朱涤尘
一审:杜典锋
二审:段冕
三审:王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