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中央水库移民扶持基金预算的通知
财政局:
为提高预算完整性,加快支出进度,根据《国务院关于完 善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意见》(国发〔2006〕17号)、 《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征收使用管理暂行办法》(财 综〔2006〕29 号 ) 、 《财政部关于征收跨省际大中型水库库区 基金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综〔2009〕59号 ) 、 《湖北省大中 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资金管理暂行办法》(鄂财农发〔2019〕 65 号)等有关规定,现提前下达你地2022年中央大中型水库移 民后期扶持基金、跨省际大中型水库库区基金预算,项目代码分别为: Z165070000003、Z175070060004,具体金额及政府收 支分类科目见附件1。
一、各级财政部门要会同行业主管部门加强有关库区和移 民安置区帮扶的项目库建设,提高项目储备和质量,确保资金 下达后尽快安排使用。
二、请按照中央和省级相关资金管理办法规定,加强资金 使用管理,密切跟踪资金预算执行情况,做好分析研判,采取 有效措施,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请按照《中央水库移民扶持基金绩效管理暂行办法》
(财农〔2018〕174 号)、《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全面实施预算绩 效管理工作的通知》(鄂财绩发〔2019〕10号)等有关规定, 在预算执行中对照绩效目标(见附件2)做好绩效监控和绩效评 价等绩效管理相关工作,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附件: 未加
湖北省财政厅
2021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