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英山县2021年统筹整合涉农专项资金支持巩固拓展
脱贫攻坚成果中期调整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英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有关部门:
《英山县2021年统筹整合涉农专项资金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中期调整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2021年9月6日
英山县2021年统筹整合涉农专项资金支持巩固拓展
脱贫攻坚成果中期调整方案
为了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相关要求,确保我县2021年全面落实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工作任务,按照《省财政厅 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做好2021年脱贫县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方案中期调整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对2021年涉农专项资金统筹整合使用工作方案作如下调整:
一、收入调整
根据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按照“以支定收、按需整合、收支平衡”的原则,合理确定我县2021年统筹整合涉农专项资金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收入额度,全县需统筹整合涉农专项资金共计46094.29万元。
(一)按照涉农专项资金层次范围分:
一是统筹整合中央涉农专项资金13890万元。
二是统筹整合省级涉农专项资金19849.8万元。
三是统筹整合市级涉农专项资金790万元。
四是统筹整合县级涉农专项资金11564.49万元。
(二)按照统筹整合方式分:
一是资金整合进专户统一使用的30639.49万元。
二是统筹项目安排项目建设任务15454.8万元。
二、支出调整情况
我县2021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项目建设支出调整为46094.29万元,具体支出调整情况如下:
(一)支持巩固产业脱贫成果方面10675.29万元;
(二)支持巩固就业脱贫成果方面1699.2万元;
(三)支持巩固拓展“两不愁三保障”方面14424.8万元;
(四)支持巩固部分脱贫村脱贫成果及其它方面19295万元;
三、保障措施
各乡镇、县直各主管部门要认真执行本次调整方案的收支任务目标,统筹整合涉农专项资金的筹措、拨付使用及管理仍按照《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英山县2021年涉农专项资金统筹整合使用工作方案的通知》(英政发〔2021〕3号)要求执行。各项目牵头责任单位和项目实施单位是责任主体,要严格按规范程序实施项目建设,加快项目建设及资金支出进度,强化项目资金监管,确保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益。统筹整合资金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项目建设,要按照相关规定做好项目及资金的公开公示,并按照规定开展绩效评价工作。
附件:未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