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机构管理统一市场保供给
——兴办国营集体商业
建国初,全县市场以私营商业为主,市场无序。1949 年,英山县人民政府组建工商科,负责市场贸易,先后成立贸易、盐业、百货、油脂、粮食、木材等国营商业企业,在“统一经营”的体制下,执行贸易金库制与物拨制,收购土特产品、供应生活必需品,农村市场逐渐恢复,城乡人民生活日益安定。
1950年6月,成立英山合作总社,1954年成立收购部、日用杂品部,1955年合作总社更名为英山县供销合作社,经营品种500多个,成立生产资料经理部、药材经理部,向全县供应生产资料,收购中药材及农副产品。1951年10月,英山百货营业所成立,当年购货额79.4万元,1952达到173万元。1953年开始对农村批发销售,实行计划供应。1950至1952年,皮棉由贸易商店收购,老城西街人民工厂生产白市布、条格布,由花纱布公司收购,然后上交地区。1950年成立英山县盐业分销处,年销售855吨。1953年各区供销社成立,食盐销量增加到1839吨。3月,成立烟酒专卖公司,1956年改为烟酒糖专卖公司。1950年英山只经营煤油,1956年开始销售汽油、柴油、润滑油。1955年,贸易公司在飞机场街成立国营糕点加工组。到1956年,社会主义统一市场逐步形成,商品可供量与社会购买力基本平衡。
1954年,棉布实行凭票销售,1956年,纺织品公司对经营布匹业务的单位按分配指标,凭票批发。粮油、食品等基本生活物品相继实行计划供给。到1956年商业计划经济体制初步建立,全县市场供给有序,物价稳定。
(来源:英山县革命老区发展史编委会)